大江網-新法制報 電動車商情網 俠名 電動車維修 2007-9-27
一市民在二手車市場(Rialto)購買了一輛自行車,誰料,自行車被原來的車主認了出來,于是,當地派出所民警沒收了這輛車子。買車者鄧女士為此叫屈,說自己不清楚購買的是贓車。 鄧女士:自行車被民警扣留 家住江中花園的鄧女士告訴記者,去年10月3日她在南昌市洪都南大道舊貨市場(Rialto)106號店面,花150元錢購買了一輛飛鴿自行車,店老板(Honcdo)只開了一張收據給她。今年9月23日下午,一名魯姓女士說這輛自行車是她家的。當天晚上7時左右,彭家橋派出所民警稱,鎖在她家門口的那輛自行車是贓車,原來的車主在她家門口認出了這輛自行車,鄧女士拿出買自行車時所開的發(fā)票給民警看,但是,民警告訴鄧女士說,她購買的是一輛贓車,然后就把自行車帶走了。 楊先生:無意中發(fā)現丟失的車 魯女士的老公楊先生告訴記者,他的自行車是2003年9月花了298元錢買回來的,在去年9月份丟失了,今年的9月23日的下午,在江中花園無意中發(fā)現了自己丟失的那輛自行車,便向派出所民警報警,還提供了這輛自行車的所有相關資料。 民警:購二手車應索取原始憑證 昨日上午,記者來到南昌市東湖區(qū)彭家橋派出所了解情況,一名萬姓警官告訴記者,市民購買二手車要提高法律意識,買二手車時要注意,此車是否有原車主的發(fā)票、車子的合格證、車主的資料,如果是電動車或者是摩托車,還要有轉讓合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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