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日商報 電動車商情網 俠名 電動車維修 2005-12-19
隨著使用電動車人數(shù)的日益增多,有關電動車的投訴率也在不斷上升。據(jù)市消協(xié)反映,僅上個月,工作人員就處理了數(shù)十起電動車投訴,投訴的焦點集中在電動車電瓶、充電器、保修期等各方面。 在這些消費糾紛中,不少消費者因為沒有維修記錄而吃了啞巴虧。為此,消協(xié)發(fā)布消費警示———電動車維修后,消費者記得要讓維修部在保修卡上填寫維修記錄。就像平時買了東西要記得索要發(fā)票一樣,維修記錄和發(fā)票都是消費者今后維權的重要依據(jù)。 電動車成了“自行車” 方先生的和平牌電動車是去年7月在歐尚超市買的,當時花了1600多元。騎了不到三個月,這輛車就成了“病車”,大大小小的毛病從不間斷。方先生說,單是電動車大燈的燈泡,換一個就燒掉一個,前后共換了七個。因燈泡不在保修范圍內,每換一個就要五元錢,這一燒,就燒了他三十五元。 由于儀表盤有故障,方先生還把儀表盤的小件儀器都基本更換了。不僅僅是這些小毛病,電動車上的兩個主要元件也接連出了故障,讓他實在難以接受!叭齻月后,電動車的電瓶出了問題!狈较壬f,說明書上明明寫著,充一次電能騎三十公里,可他騎了十公里,電動車就沒電了。因為這個,害得方先生好幾次不是半路上踩著電動車去上班,就是中途踩著電動車回家。買電動車,誰都圖其省力,結果適得其反———反而更累。 讓方先生生氣的是,電瓶車的直流控制器經常出現(xiàn)失靈現(xiàn)象?墒潜P奁陂g,他去檢修了兩次,維修人員都說沒問題。好像是故意跟他開玩笑,等過了保修期,控制器失靈的問題更嚴重了,維修人員說要更換零件。這么一來,方先生又得掏八十元的費用!拔掖致怨烙嬃艘幌,這輛車在買來的一年里頭,就修了近三十次! 修了近三十次,維修記錄卻只有一次 歐尚超市有關負責人稱,經核實,這輛電動車的維修記錄只有一次。但不管怎么樣,超市表示會跟有關維修部聯(lián)系,并承諾會幫方先生妥善處理。 和平電動車維修點的黃先生說,修理近三十次的說法太夸張了。有時客戶電動車騎著不舒服,叫維修人員幫忙看看,這不能算維修。燈泡屬于易損品,顧客來買燈泡,也在維修范圍之內。至于車輛無法騎到三十公里的問題,原因出在電瓶上,他們也幫方先生換過電瓶了。“一些檢測、調試的次數(shù),是不能算在維修次數(shù)里面的。”這位負責人稱,他們是嚴格根據(jù)三包規(guī)定服務顧客的。 說到只有一次維修記錄,方先生說,那是因為維修點并沒有主動提出來給他做維修記錄。不過,方先生對處理結果還是滿意的———維修點承諾如果日后電瓶有問題,可以免費更換或維修,還幫忙重裝了電瓶車的線路。 兩次修不好,可以換或退如何證明?維修記錄! 市消協(xié)陳副秘書長提醒消費者,電動車送修時做好維修記錄,一方面,可以方便下一次維修的師傅查找原因;另一方面,也是消費者自我保護的一個重要依據(jù)。 根據(jù)消法規(guī)定,在保修期內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,經營者應該負責更換或者退貨。如何證明兩次修理呢?維修記錄就是重要的證據(jù)。因此,市消協(xié)提醒大家,不管是電動車還是其他商品,消費者送修時一定要記得叫維修人員做好維修記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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